佛光大學個人資料授權原則及使用同意書

 
 
 

 

本告知聲明說明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將如何處理本告知聲明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

依據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招生規定,將對您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或利用,依法告知您以下事項,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本同意書所有內容。當您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若您未滿廿歲,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規範詳述如下:

一、考生同意於報名系統登錄之所有資料係作為招生試務用,並確認報名資料均為本人所有。考生同意確實填寫網路報名相關表件,並於報名期限內依簡章規定寄送相關表件及資料,以完成報名手續。如有因資料輸入不實而致影響本人報考或錄取資格之情事,概由考生自行負責;考生並同意無條件放棄對佛光大學採取任何法律行為之權利。

二、蒐集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本校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成績、榜示、資()訊與資料庫管理、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完成入學招生考試相關或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及範圍:
本校所蒐集之考生個人資料分為基本資料及申請特殊應考服務報考兩類試務處理所需資料:

()基本資料:姓名、通訊及戶籍地址、電話號碼、特徵(大頭照)、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等。

()影音資料:招生考試需採面試、術科或實作等方式者,本校得以錄音、錄影方式記錄其過程。

四、個人資料使用期間、地區:本校利用考生的個人資料之地區為臺灣地區,使用期間為即日起10年內,利用之方式為書面、電子、網際網路或其它適當方式;但依法令或法定職務得利用者,不在此限,利用地區不限。

五、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將導致無法進行考試報名、緊急事件無法聯繫、考試成績無法送達等,影響考生考試、後續試務與接受考試服務之權益。

六、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校辦理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將會損及您於本校之各項權益。

七、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依法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個人權利,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權利之行使方式請洽本校各單位聯絡窗口。若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

其他說明

1.         有關本告知聲明涉及之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個人資料之保護、告知聲明之效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等事項,請參照本校【個人資料提供告知聲明書】(FGU-PIMS-D-026)(詳見本校首頁-「公開資訊」-「個資提供聲明」)